20051001雜訊 (生活)
謝謝大家 Thank you all
多謝大家的生日留言。Thank you folks speak something for the blog's first birthday.
對外事務的宿命規則
外交如此,對人很多時也會如此,暫想不到如何改變。關係要好的話,相擁或雙手緊握意料之外;關係惡劣的話,可能雙手互格,或拳來掌擋。然則人生在世,以這些手法相待的人不會很多,關係也會時好時壞——雖則悲觀的說,壞到底的恐怕更多——,很少會常以同一招對同一人。
關係處於「要好—惡劣」一線的中間段者,相處時大抵會兩手互握,另兩手活動自如。而那兩隻自由活動的手,拿來"give him/her five",或鬥膂力,或都垂下來,均可見二人關係如何。我想,開網誌以字會人,面對意見不同的朋友或相識時,看怕也是如此。
牛棚書展
第三屆牛棚書展(官方網誌)已是第三日。這兩天是週末,預料不會下大雨,到會場走走或設檔的朋友當有不少。今年設檔的友好包括:
思存
鄧小樺
洛謀
華利
李偉儀
準備這兩天都到場支持。——說到底,香港書展檔租太貴,不設可享受陽光和清風的露天攤,湧進去「投垃圾」(語出黃老瀚)的人又過多,雖云牛棚書展的質素未必很高,未必大掃俗大添雅,有點空間讓大家見見朋友,也是好的。
他們理應高興
這組織的不少成員,曾親歷十四年前,他們所屬會派的要求被議員們否決;兩年前,他們已組了組織,但組織牽頭的行動又失敗告終;現下民政事務局中人未被他們的原則和言行教化,準備立法「逆向歧視」他們堅守原則的行動,社會又一貫的人慾橫流,見律政司有此行動,努力得到回報,就算最後結果如何,也應高興的——
為免遺漏,現說明:這組織叫明光社,組織主要人物多來自香港的新教福音派教會。我不屬福音派,對其教導不盡認同,惟律政司已提出上訴的話,我的意見是且觀其事。
代郵:稿債
卻說上開之事未成事時,明光社邀得若干醫護人員聯署,支持律政司成上訴之事。但那刊在報章上的廣告,其觀點疑團多多,惹來一班自由派朋友抨擊。當中的阿藹,邀我寫點甚麼。稿未寫,是為稿債一。
稿債二,是一篇有關番茄的文字。且看能否在這週末完成這兩篇。
多謝大家的生日留言。Thank you folks speak something for the blog's first birthday.
對外事務的宿命規則
西:「……外交的本質是一邊跟對方握手,另一隻手就用作互相毆打。」
加治:「對,每個國家的外交手法都是這樣……;沒有國家會伸出雙手,互擁對方啊!」
弘兼憲史,《加治隆介之議》第20冊
外交如此,對人很多時也會如此,暫想不到如何改變。關係要好的話,相擁或雙手緊握意料之外;關係惡劣的話,可能雙手互格,或拳來掌擋。然則人生在世,以這些手法相待的人不會很多,關係也會時好時壞——雖則悲觀的說,壞到底的恐怕更多——,很少會常以同一招對同一人。
關係處於「要好—惡劣」一線的中間段者,相處時大抵會兩手互握,另兩手活動自如。而那兩隻自由活動的手,拿來"give him/her five",或鬥膂力,或都垂下來,均可見二人關係如何。我想,開網誌以字會人,面對意見不同的朋友或相識時,看怕也是如此。
牛棚書展
第三屆牛棚書展(官方網誌)已是第三日。這兩天是週末,預料不會下大雨,到會場走走或設檔的朋友當有不少。今年設檔的友好包括:
思存
鄧小樺
洛謀
華利
李偉儀
準備這兩天都到場支持。——說到底,香港書展檔租太貴,不設可享受陽光和清風的露天攤,湧進去「投垃圾」(語出黃老瀚)的人又過多,雖云牛棚書展的質素未必很高,未必大掃俗大添雅,有點空間讓大家見見朋友,也是好的。
他們理應高興
這組織的不少成員,曾親歷十四年前,他們所屬會派的要求被議員們否決;兩年前,他們已組了組織,但組織牽頭的行動又失敗告終;現下民政事務局中人未被他們的原則和言行教化,準備立法「逆向歧視」他們堅守原則的行動,社會又一貫的人慾橫流,見律政司有此行動,努力得到回報,就算最後結果如何,也應高興的——
歡迎政府決定就824肛交年齡裁決提出上訴
本社歡迎政府決定就8月24日高等法院夏正民法官裁定《刑事罪行條例》第118C條禁止21歲以下男子進行肛交行為違反《基本法》及《人權法》一裁決提出上訴。由於高等法院的裁決漠視了肛交的高風險,及對心智未成熟的16至21歲青少年所造成的深遠影響。此裁決帶來社會上廣泛的討論,最近更有調查指出接近5 成的受訪者表示裁決並不合理,會鼓勵青少年的接觸高危行為。有見及此,本社及香港性文化學會於此段時間收集到逾25,700位市民的簽名,要求政府盡快提出上訴,並已於9月20日早上到政府總部遞交首批16,000位市民的簽名。
對於是次肛交合法年齡訴訟及其影響,我們謹此呼籲:
1. 特區政府正視裁決對社會的影響、認真看待社會上的討論、回應逾25,700位市民對政府的意見;
2. 法治是香港的重要支柱,而有關訴訟的爭議涉及範疇甚廣,法院應參考所涉及不同範疇的文獻及研究調查報告,就有關的法律爭議作出令公眾信服的澄清;
3. 如法律有修改的需要,應交由立法機關及公眾作深入的討論如何修改,達成能平衡各方面的價值的方案,而不應單由司法機關作出裁決。
為免遺漏,現說明:這組織叫明光社,組織主要人物多來自香港的新教福音派教會。我不屬福音派,對其教導不盡認同,惟律政司已提出上訴的話,我的意見是且觀其事。
代郵:稿債
卻說上開之事未成事時,明光社邀得若干醫護人員聯署,支持律政司成上訴之事。但那刊在報章上的廣告,其觀點疑團多多,惹來一班自由派朋友抨擊。當中的阿藹,邀我寫點甚麼。稿未寫,是為稿債一。
稿債二,是一篇有關番茄的文字。且看能否在這週末完成這兩篇。
1 Comments:
「網絡傳染病」,再傳!!
So day 1 (81)
「網絡傳染病」,再傳!!
小西把「 網絡傳染病: 向明光社說不」遊戲傳了給我、fred、Kevin LI
我向明光社說不的理由︰
1. 明光社發表言論時喜歡顛倒邏輯,有時態度還很惡劣
2.在今年七一遊行先大家都將矛頭指向明光社,其實我們身邊經常都有一種用謊言包裝「恐恐同」論調,它令我作嘔,當時明光社高調唱出來,我一定說不﹗
3. 明光社回應《醫護人員聯署聲明》的內容,簡直破壞醫護人員的專業形象.
tags:
不要明光
明光社
因為上述的原因我會採取以下三項行動:
1. 透過網絡傳染病使更多人向明光社說不;
2. 繼續寫文批評明光社這種虛情假意的態度,
3.必要時我會 向平機會投訴:
eoc@eoc.org.hk
我邀請以下五個朋友繼續傳染病的工作 (繼續寫三個說不的理由和自己的行動方法, 並請轉給另外三位朋友繼續寫):
Sidekick
聞見思錄
Eric 'Spanner' Collective 肥力合集
樹上飛馬
河國榮, An Aussie in Hong Ko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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