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二, 8月 24, 2004

一篇談「文化」在香港用法的筆記 (社會文化筆記)

本來我們的香港話裡,「文化」往往與「藝術」連成一氣
,類近於high culture,非平民的一類東西,還有就是形
容某民族,nation也好,race也好的整套生活方式跟集體
價值觀等。

在1997年前後,似乎並非受中國大陸的影響(如果有,就
很可能是將「文化」跟「教育」交替並用了,如「文化程
度」即指教育程度),由政府和部分大機構開始推動「文
化」的新用法,如「選舉文化」,或是「企業文化」、「
增值文化」甚麼的,我暫時找不到這種用法的確切來源,
但在這種用法裡,「文化」跟「藝術」或「教育」未必有
很大的關係,卻往往變成了一套套的行事方式、價值觀、
規範或規則——如同「文化」一詞的學理定義般——:如
某企業的「企業文化」可能是指一套進取、植根本地、間
中做點回饋本地社會的經營方針和運作方式,「增值文化
」可能是指社會大多數勞動者甚至企業主都要設法,包括
進修,來提高自己在經濟體系的產值,並幾乎形成社會規
範,不增值不可。

而這種「文化」語言,經過眾多宣講,就進入了我們香港
的語言裡,也成了我們生活方式的一小節,的確成了我們
的「文化」。


一直想做幾篇有關香港當下流行用詞的筆記。剛巧十數天
前在慣到的討論區有人說「文化」,就打下這篇。這裡的
版本修改了些。

(原載公開日記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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