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5月 02, 2005

期票 (自我)


幸好,要兌現的不是這一張Posted by Hello

小學一年級便認識時間表。當時第一種時間表由學校供給,讓五六歲的孩子們知道甚麼時候學哪一種科目,甚麼時候要回來,甚麼時候可以離開,甚麼時候可以跟同學一起玩。第二種是第一種的延伸:家人認為我做事散漫沒計劃,東做一點西做一點,不如借時間表規定自己要做甚麼。可惜二十多年來寫下無數時間表——小一的「做功課兩小時溫習兩小時」,中三的「做功課一個半小時溫習兩小時運動半小時寫小說又兩小時」,或是剛過去那星期的「先洗澡再十五分鐘練習泰語十五分鐘整理blog兩小時寫長文」等——,大多徒浪費紙張,兌現的不及百分之一。

定時做事不行,眾多承諾也變成空話。小學六年級說要在中學會考取得十科甲等,後來只考八科不談,最後也只實現五分一。教訓沒記牢,大學未開課,我就在迎新營立了宏願,要帶一級榮譽畢業;三年後得到的卻是二級乙等,Second Lower,總平均積點連3.0也沒有。

閱歷多了,加上最近因為工作的經驗,曉得不必事先張揚,目標也可達成,是故不敢也不願在人前開期票,說某天某時要做到這做到那——跟人相約見面,或給自己寫時間表提點還是有的,然則只及時完成當中的兩三成的話,已可謝天謝地。


說到期票一類,家中四人只我有支票戶口,幸好對金錢運用稍見謹慎,除了一次忘了轉帳,令支票無法首次兌現外,我的支票兌現紀錄倒不錯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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